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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方案(2021年学生版)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4:19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征兵号角已经吹响!期待志存高远的热血青年,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来军队“大舞台”施展才华,到军营“大熔炉”淬炼成钢,为国防添彩,让青春出彩!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时间

网上报名  即日起

体格检查  6月15日前

政治考核  7月5日前

役前教育  9月10日前

预定兵    9月10日前

起运入营  9月30日前

三、入伍条件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标准体重=(身高-110cm)Kg

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四、征集流程

1、男兵征集流程:

网上登记。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的男性适龄青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还应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表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武装部(双创楼510)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初审初检。应征青年根据通知参加岳麓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预征对象本人根据应征地岳麓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体检,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岳麓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岳麓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将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1)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后,将由县级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2)到所在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领取《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3)符合申请学费资助条件的大学生,需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4)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兵役机关统一办理学籍保留手续。5)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通知,到县级兵役机关领取新兵被装,等待交接起运,前往部队服役。

2、女兵征集流程:

网上登记。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性适龄青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初审初检。女青年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市或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办理学费资助和入学资格保留与男兵程序一样。

五、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的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5、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6、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8、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9、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大学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六、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长沙市优惠政策

1、定向招录部分退役士兵。长沙市招录政法干警时,安排不低于总名额的20%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新招职工时,安排不低于总名额的10%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

2、对入伍大学生予以奖励。对从长沙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15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3、对入伍大学生给予差旅费补助。从长沙应征入伍:①在长沙上学的外省户籍大学生和在外省上学的长沙户籍大学生补助3000元;②在长沙上学的省内外地户籍大学生和在省内外地上学的长沙户籍大学生补助2000元;③在长沙上学的长沙户籍大学生补助500元。

4、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对从长沙市应征入伍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含高原条件兵)的义务兵家庭给予“进疆进藏”一次性奖励20000元。

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长沙市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25000元。

6、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长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按照国家关相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

7、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8、热血铸军魂,爱尔助从戎活动。在省内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了近视手术且应征入伍(包括义务兵、直接招收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的适龄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享受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2000元“军旅慰问金”。

七、大学生参军入伍发展平台

大学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和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读生,以及通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被上述院校录取的新生。

1、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5、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咨询电话:0731-82841069

联系人:熊老师

咨询地址:双创楼510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武装部

2021年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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