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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9:04 点击数: 来源:

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5名(具体招聘简章见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91名及会计4名(具体招聘简章见附件2)。

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8年4月23日以后,下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岗位,招聘计划5名。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40岁及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证:应具备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幼儿园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为幼儿园。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要求报考人员具有2018年下学期至2023年上学期连续十个学期及以上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任教或任职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任教或任职期间在九个教学班以上的幼儿园至少担任六个学期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中层管理岗位职务仅限:教学主任、教研主任和后勤主任,下同),目前仍担任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

还应具有以下资质:

(1)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期间,所在幼儿园近五年(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下同)内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含下属机构)颁发的综合性集体荣誉或所负责(分管)的工作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含下属机构)颁发的集体荣誉;

(2)且在幼儿园任教或任职工作期间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近五年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园长;

④近五年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首席名园长、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近五年通过教学竞赛取得以上荣誉称号。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报名表》(附件1-1),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4月24日—4月26日(每天9:00-17:00)共三天。

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第一小学(桐梓坡路539号)

3.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报名表》(附件1-1)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④职称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证书查询截图;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1-2);⑦幼儿园有效期内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⑧幼儿园集体荣誉证书及相关评比通知和表彰文件;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材料及相关佐证文件(含通知和通报)。

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还应提交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则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6.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在同一场次难以完成考核任务的情况下,将进行随机分组,每组不超过40人,考生按分组进入考核程序。具体分组方法及分组情况见考核通知。

7.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4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若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进行随机重新分组考核,考核现场公布的成绩为小组成绩。为减少不同考核组之间评分的误差,考核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后得出。现场考核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分组考核考场修正系数,公示期满后公布考核成绩。

6.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1.考核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具体要求于5月10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幼儿园园长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0731-8899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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