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相关工作,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发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分类
选修课分为艺术鉴赏类课程、人文素质类课程、科学素质类课程和艺体素质类课程。
二、课程申报条件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 学经历,鼓励教授为本科生开课。
2.专任教师应积极承担院部安排的专业课教学任务,否则不报批开设公选课。
3.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三、申请开课程序及要求
1.对于新开课程,申请教师需填写“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课程简介及教师简介(格式见附件2),并提交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选修课不得超过一门。
2.开课教师必须准备相应课程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课件)。
3.所有申报的选修课程(包括申请新开设课程)纸质和电子文档统一由院部汇总,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部门教学负责人同意并签字一并提交教研科。
4.在选课目录发布前,教师可申请停开课程;一旦向学生公布,不得退课。停开课程申请需由退课教师本人书写,说明停开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教学的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停课两次(含)以上的教师,教务处在接下来的一学年不再接受其公选课的开课申请。
四、申请时间
所有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将于第14周星期五(12月1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建密 联系电话:88227991;
电子邮箱:471424135@qq.com。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申请表.doc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及教师简介.doc